西安市目前已完成107家农贸市场的改造,占全市134家农贸市场的80%,基本消除了马路市场,解决了露天市场“脏乱差”问题。但在农贸市场改造中,缺少统一规划及标准,为此,市商贸局日前制定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农贸市场改造标准。
食品柜台应远离垃圾源
按照《西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》布局要求,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,柜面及边沿挡水凸边宜用面砖材料制作,实行分区销售。同类商品设集中供应区,并配置明显标识,供应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。
熟食卤品、豆制品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,距离厕所、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10米。柜台应使用专用售货工具和盛器,并配有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蟑螂设施。
市场应设合格公厕
按照要求,农贸市场内,经营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冰台,有条件的应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℃以下的商品整理间。
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,并相对集中,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。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、加工的,必须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。市场应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,要有专人负责清扫。
服务半径不低于500米
改造标准除了对市场布局做出很细的规定外,要求农贸市场服务半径不低于500~1000米,市场应设立导购图、公平秤和价格公示栏(牌)。
改造标准还要求建立环境卫生、质量、服务投诉等管理制度,投诉电话应在市场明显位置公示;市场内有熟食品加工经营业务的,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照,建立食品索证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。(记者
周瑞 实习生张琳琳)